GB/T 2260-2007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》于2007年11月14日发布,2008年2月1日起实施,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共同起草。该标准规定了我国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数字代码和字母代码,适用于行政区划的标识、信息处理和交换-。数字代码采用六位层次结构:第一、二位表示省级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特别行政区),第三、四位表示地级(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),第五、六位表示县级(县、自治县、市辖区等)。字母代码则参照行政区划地名的汉语拼音,用三位字母缩写表示。该标准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,已广泛应用于计划、统计、人口普查、社会保险、教育、人事管理等诸多领域,是我国现代化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基础标准。




